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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大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08 15:55:31

关于2018年度大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大民发〔2018〕299号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帮助指点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和《2018年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肯定的工作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权威为统领,以依法治国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延续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科学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权利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民政干部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首创大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以下:

1、依法履行职责,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

1.积极构建法治民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2018年大连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大民发﹝2018﹞77号),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年度安排,为推进民政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2.规范行政职权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5﹞50号)要求,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为根据,对权责清单(2017版)进行了全面梳理,向市编办提出了《关于调剂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的申请》,并将市编办审核通过后的市民政局权责清单(2018版)向社会公然发布。

2、推动放管服,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着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行意见》各项改革任务。一是依照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相干意见精神,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行意见》(大政办发﹝2018﹞113号),提出进一步下放权利,内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均由所在地的各区市县(先导区)民政部门实行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市级不再实行设立许可。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下降市场准入门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延续健康发展。2是按照全面清算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存的要下降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民函﹝2017﹞119号),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清算规范已脱钩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大民发〔2017〕129号)。依照自查自清、集中审查、重点检查、统一公示等四个阶段,对市本级103家行业协会商会展开涉企收费清查工作。

4.构建科学监管体系。1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干要求,建立完善6+1监管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制定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大民发﹝2018﹞167号),细化任务,加强领导,明确,积极构建民政4位一体监管新格局。2是出台了投诉举报办法,明确《大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大民发﹝2017﹞74号)要求;出台了《大连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大民发﹝2017﹞91号),2018年拜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社会组织财务专项检查;稳妥推动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了109家行业协会商会从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和党建等方面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延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情势,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建设能力;全面展开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对全市登记的5481家社会组织进行清算,从十个方面进行清算规范,做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撤消一批、注销一批的目标要求,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3是通过、、群等不同平台,不断强化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力,确保在日常殡葬执法巡查和重大殡葬联合执法行动进程中,发现殡葬违法行为及时联系属地民政部门进行处置,截止11月,共发布执法情况通报35条、处理各属地民政执法咨询29件;对12345站1起和市民举报1起涉及殡葬违法事宜的诉求件展开调查,约谈相干人,并及时作出答复建议。同时,深入各区市县,对基层民政执法工作展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有效指点,使基层执法人员熟习执法流程、执法政策根据和执法文书制作。

5.创新优化服务。展开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共11大项30小项,全部通过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站大连市民政局官大连社会组织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办事指南、材料清单等内容。在办理进程中使用大连市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审批和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信誉大连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同时,严格落实当场一次性告知制度,并结合本身业务实际制定了《受理材料补正清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受理单,切实避免大众多头跑、反复跑。

3、加强政策创制,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6.大力推动民政立法。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重点推动大众期待、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民政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地方性法规的情势颁布实施了《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传递文明殡葬理念,积极提倡节地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扫,大力推动殡葬改革,规范监督管理执法行动,增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7.积极加强政策创制。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衔接配套的原则,持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的政策创制力度,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出台了《大连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三年转动计划(年)的通知》《2018年大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大连市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行意见》《关于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工作方案》《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展开为民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调剂部份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社会需求强烈、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联系的工作文件,为我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撑。

8.规范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展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算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民发﹝2018﹞94号),经梳理,我局纳入清算范围的政府规章总计6件,其中拟保存的4件,拟修改的2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我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2件,拟废止的4件,拟修改的1件。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与相干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配套衔接。此外,根据市委办公厅和市法制办的通知要求,还分别对涉及军民融会发展、涉及产权保护、涉税、涉生态环境保护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所涉法规文件进行了清算,经过梳理,我局均不存在触及这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局印发的触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使用,不予废除和修改。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9.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的要求,按照《大连市民政局关于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行意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和机制。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干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均实行规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程序讨论,不得发布规范性文件。

1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大政发〔2016〕67号),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聘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民政局的法律顾问。通过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立法创制、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复议应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妥善应对工作问题,依法化解法律风险,有力提升了民政管理与服务的法制化水平。

4、严格执法管理,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照省、市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展开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民政营商法治环境,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展开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大民发﹝2018﹞104号),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活动依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政策法规精神,重点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执行情况、文明执法服务企业情况、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完善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督促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增强民政行政执法单位服务企业、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督促民政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杜绝滥检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12.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制度。按照《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5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法办﹝2018﹞23号)要求,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民发﹝2018﹞105号),展开了民政系统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细化行政裁量基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制度。制定印发了《大连市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控制办法(试行)》(大民发﹝2018﹞205号)、《大连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大民发﹝2018﹞206号)、《大连市民政系统行政强迫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大民发﹝2018﹞207号)、《大连市民政系统行政给付及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大民发﹝2018﹞208号)文件。统一规范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进一步推动了民政行政裁量根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建设。

13.切实加强执法资历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历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历考试合格,不得授与执法资历,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37名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对我局《行政执法证》持有人进行了审验,82人通过审验。为我局5位工作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并将有关人员信息录入法制办上系统,并及时更新。对民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信息进行梳理,将有关基础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14.依法展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紧密围绕行政争议、矛盾纠纷等重点问题,积极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化解争议和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受理省民政厅转来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依法维护民政部门和广大大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定纷止争。

15.延续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4级书记抓信访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任务要求,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强化政治站位和担当,规范各级民政部门信访操作流程,着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有效落实。1是深入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坚持平常定期排查、重要时期集中排查、突发情况紧急排查相结合,强化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实时反馈、多方研判、协同调度的民政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机制。2是建立民政系统信访矛盾纠纷台账。通过信访大数据,查找问题和关键,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三是强化依法处理规范处置。全年接待来访群众811批次、1100余人次,化解信访事项500余件,接访处置后再次上访、越级上访情况较去年同期水平有较大幅度下落,有效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

16.展开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组织清算规范有关要求和省民政厅会议精神,推动出台了《大连市展开社会组织清算规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办发﹝2018﹞20号),切实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清算规范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是贯彻落实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会议精神,依照市领导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针对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为大连殡葬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三是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8﹞203号),要求城乡社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统一宣传口径,有效利用社区宣扬栏、LED显示屏、公众号、群、微博等及时公布和推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发动大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和村霸乡霸等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7.展开清算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活动。依照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清算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措施工作的相干要求,开展了清算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活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算的原则,严格对比《反垄断法》《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行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算。为确保专项清算工作取得实效,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措施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算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处室)严格依照清算重点和要求,统一政策标准,把握政策界限,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未进行清算或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干人员。

6、强化监督制约,积极推动法治民政建设

18.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干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2018年,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92件。其中,省级1件(建议0件、提案1件),市级91件(建议54件、提案37件)。为美满完成答复办理任务,我局积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征询、个别访问或约请代表委员直接参与并指点办理工作的方式,一起制定办理方案,共同探讨解决建议提案中触及的问题,确保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得到落实。截至目前,市民政局美满完成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19.加强审计监督。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入围大连市民政局2018年-2019年审计服务机构,根据局党委的拜托展开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20.健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十查十看整治重点,本着重视问题、深挖本源的工作态度,展开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大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领域办事难问题。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转发了市政府法制办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干工作,并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情况报告,制定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展开规范涉企处罚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事项,强化监督检查。

7、全面推动政务公然,努力打造阳光民政

21.着力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大连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然工作要点》、《大连市民政局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然实施方案》,加大对决策、管理、服务、履行和结果信息,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灾害救助信息的公然力度。全年累计公然各类信息109条。

22.着力做好民政政策性、财务性信息公然工作。通过市政府政务公然平台、大连民政门户站、大连民政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然民政相干政策文件,提升民政重要决策的知晓率。全年公然上三级政策文件81份。3月31日前,按时发布2017年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然工作年度报告。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发布市民政局2017年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公然民政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23.深入推动政策解读和诉求回应。市民政局领导及业务处室参加市政府组织的12345市民直播活动1次,就市民关心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和老龄优待等政策进行互动交换。召开发布会1次、媒体透风会1次、市政府访谈栏目活动1次,就民政热点话题及诉求进行互动交换。受理并答复依申请答复42件,依法对依申请公然文件按程序公然。

八、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24.建立普法清单制度。依照市法宣办《关于报送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的通知》(大法宣办﹝2018﹞1号)要求,大连市民政局对比工作职责,结合本身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向市法宣办报送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普法清单。另外,还印发了《大连市民政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清单(大民发﹝2018﹞45号),提出了3大项普法任务,19小项普法内容,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单位)和具体负责人。

25.拓展普法宣传渠道。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制,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为宏扬先烈功绩,凝聚前行气力,成立了烈士业绩宣讲团,开展烈士功绩6进系列活动。通过讲授烈士业绩微展览展板、宣扬烈士褒扬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放烈士业绩宣传册及丛书,为党员干部、社区居民和学生总计2000余人次展开宣讲活动。清明节期间,大连市民政局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这个主题,继续扩宽文明殡葬宣传载体,不断提升宣传引导力度。在《大连晚报》(2018年3月29日)上刊登清明节文明祭祀提示语,宏扬提倡文明祭祀新风。向全市殡葬用品经销商户发放《一封信》《告知书》10000份,劝导殡葬从业者主动规范其经营方式,积极配合政府共同做好文明殡葬工作。继续发挥我市公交车车载移动媒体受众多、频次高、覆盖广的优势,在全市160余条公交线路上统一播放文明祭祀公益广告(3月30日-4月5日),集中宣传文明殡葬理念,号召广大市民自觉摒弃殡葬封建陋俗。4月,全国普法办、司法部联合举行了络有奖宪法知识竞赛,7月,市法宣办组织展开了宪法有奖知识问答,大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扬活动,印发了通知,积极组织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干服务对象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把学习宪法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照宪法、保护宪法、应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5月12日,是第十个防灾减灾日,大连市民政局联合大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西岗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在大连市人民广场举行了全国防灾减灾日暨2018大连市应急避难场所公众开放体验日活动。结合高科技手段,在活动现场立体出现首次应用全景技术、3D建模真实还原的人民广场避难场所全景VR,免费开放VR沉浸式灾害体验装置。同时,为宣扬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增强广大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大连市民政局联合大连市晚报社、英大财险大连分公司举行了英大财险杯第四届防灾减灾知识有奖比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面提升社会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 为大力宏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建尊老爱老良好氛围,2018年重阳节到来之际,市民政局、市老龄委组织展开了敬老月系列活动,大力推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

26.展开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保护宪法权威,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对新修订宪法的认识,引导大家牢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尊法、学法、用法意识。11月27日下午,市民政局举办了民政讲坛宪法专题讲座,局机关全部干部及局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讲座。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丁慧教授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为题,对宪法修改的背景和进程、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和宪法修改的经验与启示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深受启发,受益匪浅。另外,为认真落实7五普法规划,增强民政干部法律素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还印发了《关于展开宪法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尊法、学法、用法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继续推动国家机关在学习宣传宪法中的头雁效应作用,依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要求,结合民政业务工作特点展开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向基层延伸,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特此报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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