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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进入亚洲财富市场了

发布时间:2022-04-30 03:21:17

彭彦杰

在多元化配置资产的概念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高净值客户在如何管理财富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和视角。瑞银研究发现,欧美地区富人所关注的家族财富代际传承方面的议题已经逐渐进入亚洲地区包括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富人的视野。随着巨额财富的创造以及资产和控制权的跨代更替,慈善事业成为他们投入财富的一个重要领域。

我们对于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和超高净值客户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动因与热情并不感到疑惑。瑞银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针对亚洲慈善联合开展的一项调研表明,亚洲富豪参与慈善事业的首要原因就是“确保家族价值的延续或者为后代创造一份持久传承”。

360傲视天地中在每天的更新的三个时间点 当然,慈善事业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但是现代的专业工具和模式将帮助我们的客户更有效地开展和管理慈善投入。每位参与慈善的客户都希望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使更多需要被帮助的人得到帮助,然而有时却无法有效监督和保障捐赠资源的流向和使用。社会迫切需要值得信赖的、多样的慈善渠道,而发展公益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良方,而健全的公益信托制度能让公益信托事业的健康永续发展。

公益信托,也叫慈善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为了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为慈善信托。同时在第六十一条特别强调指出,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将公益信托纳入正规的体系,体现了我国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对公益信托的重视。

在政府及民间组织的推动下,中国的公益信托发展已初见雏形,基本架构逐渐完善。虽然已经有不少关于公益信托的初步尝试,公益信托制度在中国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尤其体现在捐赠税收优惠方面,对于将财产捐赠给非营利组织之外受托人用于建立公益信托的,中国法律尚未明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国际经验来讲,公益慈善通常需要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从理论上讲,如果政府能够积极鼓励公益信托,并给公益项目切实的减税优惠,公众对公益信托和慈善事业的热情将会被极大激发。

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都知道要修成一座高楼,近半数的时间会花在打地基上,因为只有这样我们建造出来的楼宇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对于公益信托事业也是如此,而完善健全的制度及适宜的环境正是其重要的基石,“赏罚分明”的制度将是中国公益信托事业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目前中国相关制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建立统一的公益信托税收制度,即赏罚分明中的“赏”。这里的关键是要“赏”什么以及如何“赏”。我们可以给予公益信托全方面的税收优惠鼓励,并建立统一的公益信托税收制度。在公益信托设立之初,可以通过减免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等手段,扩大委托人的所得税扣除范围;在运行过程中,对最终归入信托的财产进行税收豁免,对受托人取得的收益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与此同时,还应协调各部门与地方政府所制定的行政规章与税收法律、,在全国建立起统一的公益信托税收制度,保证公益信托税收减免政策在全国的执行力。

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机制,即赏罚分明中的“罚”。我们应该注意到,无论家族信托还是公益信托,均建立在信用和信任的基础之上。一旦社会对公益信托产生不信任,中国慈善将陷入危机,也将严重影响公益信托的发展。因此,对于破坏公益信托公信力的行为,我们应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将严惩不贷。而一个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机制将是最有力的保障。例如:监管机构可规定,受托人必须定期(如每季度)对信托财产向机关报告,若发现不法行为,税务机关可对受托单位及管理人进行罚款甚至提起刑事诉讼。同时,也要大力鼓励社会监督、民间监督,增加公益信托行为的透明度,使违法乱纪者无所遁形,让热心公益者放心。

最后,在搭建好“赏”、“罚”两大基石后,各地政府可更近一步,即对公益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例如与各类公益信托合作,扩大公益信托的影响等。但只有在搭建好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的推广和宣传才具有说服力。[作者是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执行董事、投资产品服务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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