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二十多年始终未能将台湾老父亲的骨灰拿
奔波210多年始终未能将台湾老父亲的骨灰拿回乡
核心内容:为了拿回台湾老父亲的骨灰回乡,二10多年奔走,两次上访北京,当地政府始终不给办理
呈为反映武宣县台办于2012年11月12日下发的所谓《关于廖洪英上访材料的答复》一文中见(答复复印件),故意曲解事实的真相
,不但否定我妻的台属身份,还诽谤我在台胞廖文祥二次回家时我并没有人性地扣留他老人家的证件和衣物...。。真是祸从天降,天大的委屈。故我曾为此事二次上访国务院台办首长,叫我回来后如果下面不解决,就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可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叫下面的人办,下面的人死都不肯办,真是有冤无处诉,实在走投无路。我叫陈光宗,是廖洪英丈夫,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三多村民委东里屯人,今年六十七岁,壮族,高小文化,农民出身。
廖文祥,男,一九一二年十二月2十六日生,于一九四九年随国军从越南赴台湾服役,退役后居住在台湾台东市花莲县丰乡丰里村中山路282号,于一九9三年二月因病医治无效在台死,廖文祥老太公自从1988年后一直与我书信来往,由于想子女心切,加上我妻是廖氏以后,故认为养女,由于当时还没有颁布收养法。但曾得到东乡乡人民政府,3多村公所和东乡派出所的公认,见(94年5月24日)的证明书,还得廖文祥老人原出身村老与其胞弟廖善育(已故)所承认。并从来双方无异议,由其最主要的是:廖文祥老人逝世后始终都得到台湾方面的认同,请见(台湾方面寄来的文函)。这是铁的事实。
然而节外生枝的是:武宣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012年11月12日下发所谓《关于廖洪英上访材料的答复》居然否定了我妻与廖文祥之关系,真正令人发指!而且,更使人气愤的是:文中大量捏造事实,曲解真谛。诽谤我妻与养父之间人性论。说甚么:1992年台胞廖文祥再次回到我家住了一段时间。我见廖文祥没有甚么钱了,便将廖文祥从家赶了出去,且扣留了他老人家的衣物和回乡证件这种天大的谎言,就连三岁小孩也不会信,并且还说第二年再回来我陈光宗就要叫岳父交伙食费了,我就这么绝无人性吗?!那为何他老人家死后,台湾方面还给廖洪英寄来文函见《中华民国101年11月27日与101后10月02日》我们大陆十三亿人口,台湾方面为何恰恰给我妻廖洪英寄函,难道这还不够明了吗?
而事实是:台胞廖文祥1992年并没有再次回来,那为何(答复)文中又要讲他回来,这不是诽谤吗?!
武宣县台办还说:廖文祥1991年回乡探亲时是武宣县公证处的人员去接送他。说到这里,鄙人且问:你们在2011年11月12日的所谓联合办公下的文中说到:关于廖文祥是否台胞,你们还是个未知数,那末廖文祥老人当时回来是偷渡过来的吗?那武宣公证处的人员为何去接送她?这些相互矛盾的问题,你们又怎样向老百姓解释,使老百姓心服口服。
而事实是:廖文祥老人1991年3月回来探亲时,他事前写信与我联系,叫我到柳州飞机场接他,当时因我未出过远门,便叫东乡街上的高权生(我好友)等五人去柳州飞机场接。回到我家住了两个月,而且还和他老人家一起到原出生地:象州县马坪乡老家祭祖,修坟,宴请族上兄弟等等。
综上讲诉:鄙人认为:之所谓(答复)纯属1纸没有人性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言论。谁也难以意料如此盛世的当今社会,居然还出现这么低劣的领导干部,痛哉!如此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又如何能服民心顺民意呢?本来是好办易办的事,他就是要搞到复杂化,这究竟是问甚么呢?!
希望你们能理解我反映的心情,我为此事曾经二次上京上访,为的是这二十多年来鄙人一直没本事把他老人家的骨灰带回老家认祖归宗,实在是问心有愧。想来他老人家在外奔走一世,到头骨灰还远在他乡,枉费我们结拜一场,难道这就是造化。所以我一直在想,这二十多年,我到底得罪了哪方神圣,二10多年四处奔走无效。希望能重视,允许我前往台湾领取廖文祥他老人家的骨灰等一切事宜,还我一个公平正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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