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旅游网 > 明星 >> 谢娜

淄博张店依法整治违法餐饮嘉奖举报开设审批

发布时间:2020-07-27 23:16:37
淄博张店依法整治违法餐饮 嘉奖举报、开设审批绿色通道

大众网—鲁中网8月20日讯 本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得悉,为进一步提高张店区宜居环境,改善大气质量,对违法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人餐饮业户予以关闭。另外

,张店区政府为广大餐饮经营业户设立“一站式”绿色通道进行快捷服务。
  据了解,全区范围内凡不符合法律规定,违法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餐饮业户一概依法关闭。
  所有违法餐饮单位及个体经营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撤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属于违法建设的将依法予以撤除。对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的,张店区人民政府将统一组织相干执法部门在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施)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关闭,并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为违规违法的餐饮单位及个体户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水、电力和仓储等便利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干法律责任。对谢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嘉奖。投诉举报电话:2211100(城管投诉服务电话),12369(环保投诉服务电话),12345转00#0(民生热线服务电话)。
  此外,自2017年8月21日起,张店区政府在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房镇镇鲁泰大道天乙花苑东)设立“一站式”绿色通道,为广大餐饮经营业户进行快捷服务。
  据了解,开办餐饮项目需具有的经营条件及需要办理的相干手续为:经营场所、经营设施、经营环境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干法律法规之规定(相关内容详见《告知书》)。办理工商、税务、质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进行消防备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经营业户如使用电梯,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经营业户如销售香烟,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出生婴儿肚子胀气怎么办
高血糖
全身乏力
新生儿腹部胀气
蘑菇石
猜你会喜欢的
猜你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