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与中国核电签署协议 共同运营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
6月11日,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华能总部签署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华能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两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其中,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是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这是华能集团与中核集团继2018年4月签署昌江二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后深化合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标志着华能在控股建设压水堆核电项目上实现了新突破。
华能集团与中核集团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自华能进入核电领域以来,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加强务实合作,共同开发建设了海南昌江一期项目和霞浦厂址项目等。2018年4月签署昌江二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协调落实有关方面,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华能核电公司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六个新提升”“两大突破”战略、加快突破核电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华能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将有效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化能源体系。
海南核电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是目前中国最南部的核电站。电站总体规划建设4台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1、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11月21日开工建设,至2016年8月12日一期工程全面建成投产发电。
据了解,海南核电一期项目两台机组以秦山二期为参考电站,结合海南地域特点设计建造“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在秦山二期1、2号机组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数字化分布式仪控系统”、“主给水隔离设计”等一千余项改进,综合国产化率由70%上升为82%以上。工程建设期间,针对国外核事故教训,又从防洪能力、应急补水、移动电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海南核电双机组发电量超过74亿度,占海南省电力供应的27.45%。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海南省绿色清洁能源比重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