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强行结扎 网友疑问:这种影响终身的手术还是自愿进行吧?
近日,胡先生爆料称今年和妻儿回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对此,记者联系到镇雄县委宣扬部,工作人员称依照规定每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胡先生曾有过两次婚姻,第1次婚姻就育有3个子女,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干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
事件强行被做结扎手术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点左右,当时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计划生育小组的人突然进来把胡先生带到当地镇政府。到达镇政府后,计划生育小组的人要强行给他做结扎手术。在被扣押进程中,曾遭到对方的“屡次暴力恐吓”,然后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在此进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计划生育小组带走后,家人便报了警。但警方来后却将胡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带走,并告知胡先生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以扰乱办公场所为由进行15天的治安处理。
胡先生告知记者,他的结扎手术是在1间办公室内进行的,并不是是在正规的医院。胡先生提供的1份做手术开的票据,上面盖有“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章印。
据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镇雄,户籍在2015年就迁移至4川宜宾,共有两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两子1女,由于违背《计划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并且缴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后来两人在2010年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法院判决前妻带两个孩子,胡先生带1个。2013年胡先生再婚与现任妻子育有1子。
回应结扎手术符合规定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镇雄县委宣扬部,1位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员称,为胡先生做结扎手术符合相干规定。
熊先生称,据当地县委宣扬部的了解,胡先生曾有过1次婚姻,并与前妻育有3个孩子,他的第2次婚姻又育有1个孩子。根据最新计划生育的相干规定,全面2孩政策实行以后,每对夫妻可以育有两个孩子,而胡先生第1次婚姻育有3个孩子本来就已违背了规定。“所以罗坎镇对胡先生进行结扎手术是符合规定的。”
对胡先生所说“有人动手打他”的事情。熊先生称,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作为公务人员绝不会动手打人,也不会私自关人。熊先生表示,事发时自己其实不在场,但以后问过相干人员,“没人动手打他,也没说过要挟性的话。即便有人说了,我相信也只是那末1说,不会真的就那末做。”
对手术地点问题,熊先生称,每一个乡镇1般都设有计划生育服务所,医疗条件符合规定,里面的医生也有规定的资历证。“结扎手术毕竟是有毕生影响的,我们不可能在办公室完成,也没有医生会冒风险接这样的手术。”
而胡先生对镇雄县罗坎镇是不是具有为其做结扎手术权限的怀疑。熊先生回应称,依照规定,活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在这1点上,我们也是符合相干规定的”。
说法结扎手术应自愿进行记者查询2017年《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发现,其中第210条规定,夫妻1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另外第3102条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指点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
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表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每对夫妻生育孩子的数量做出了规定,也给出了相应的嘉奖措施和法律保障。市民应当在政策规定下进行生育计划,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节育措施可以被强迫履行,结扎手术应当在保证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实行,在当事人不甘心的情况下不应当采取强迫措施。
原标题:云南男子被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 当地称手术合规
来源:网易新闻近日,胡先生爆料称今年和妻儿回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对此,记者联系到镇雄县委宣扬部,工作人员称依照规定每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胡先生曾有过两次婚姻,第1次婚姻就育有3个子女,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干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
事件强行被做结扎手术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点左右,当时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计划生育小组的人突然进来把胡先生带到当地镇政府。到达镇政府后,计划生育小组的人要强行给他做结扎手术。在被扣押进程中,曾遭到对方的“屡次暴力恐吓”,然后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在此进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计划生育小组带走后,家人便报了警。但警方来后却将胡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带走,并告知胡先生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以扰乱办公场所为由进行15天的治安处理。
胡先生告知记者,他的结扎手术是在1间办公室内进行的,并不是是在正规的医院。胡先生提供的1份做手术开的票据,上面盖有“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章印。
据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镇雄,户籍在2015年就迁移至4川宜宾,共有两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两子1女,由于违背《计划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并且缴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后来两人在2010年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法院判决前妻带两个孩子,胡先生带1个。2013年胡先生再婚与现任妻子育有1子。
回应结扎手术符合规定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镇雄县委宣扬部,1位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员称,为胡先生做结扎手术符合相干规定。
熊先生称,据当地县委宣扬部的了解,胡先生曾有过1次婚姻,并与前妻育有3个孩子,他的第2次婚姻又育有1个孩子。根据最新计划生育的相干规定,全面2孩政策实行以后,每对夫妻可以育有两个孩子,而胡先生第1次婚姻育有3个孩子本来就已违背了规定。“所以罗坎镇对胡先生进行结扎手术是符合规定的。”
对胡先生所说“有人动手打他”的事情。熊先生称,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作为公务人员绝不会动手打人,也不会私自关人。熊先生表示,事发时自己其实不在场,但以后问过相干人员,“没人动手打他,也没说过要挟性的话。即便有人说了,我相信也只是那末1说,不会真的就那末做。”
对手术地点问题,熊先生称,每一个乡镇1般都设有计划生育服务所,医疗条件符合规定,里面的医生也有规定的资历证。“结扎手术毕竟是有毕生影响的,我们不可能在办公室完成,也没有医生会冒风险接这样的手术。”
而胡先生对镇雄县罗坎镇是不是具有为其做结扎手术权限的怀疑。熊先生回应称,依照规定,活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在这1点上,我们也是符合相干规定的”。
说法结扎手术应自愿进行记者查询2017年《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发现,其中第210条规定,夫妻1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另外第3102条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指点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
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表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每对夫妻生育孩子的数量做出了规定,也给出了相应的嘉奖措施和法律保障。市民应当在政策规定下进行生育计划,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节育措施可以被强迫履行,结扎手术应当在保证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实行,在当事人不甘心的情况下不应当采取强迫措施。
原标题:云南男子被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 当地称手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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