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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摊档主打伤顾客:为了掉落的菜叶打伤人赔偿11万 切记和气生财

发布时间:2017-03-23 13:24:09
菜摊档主打伤顾客:为了掉落的菜叶打伤人赔偿11万 切记和气生财

2017年3月14日讯,因发现顾客在挑菜时有小白菜的菜叶掉落了又没买走,大朗镇1家菜摊档主张某父子1怒之下将这名男顾客打伤。案发后,张某父子向受伤顾客赔偿了11万元,取得对方体谅。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2人民法院得悉,张某父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

菜摊档主打伤顾客:为了掉落的菜叶打伤人赔偿11万 切记和气生财没人看守的菜摊顾客不断 资料图

男子张某及其父母姐姐1家4口,在大朗镇大井头村菜市场经营卖菜生意。父子2人分开摆摊。2016年3月10日9时许,顾客王先生与妻子来到张某所在的菜摊档位,挑选小白菜。在挑选进程中,小白菜有菜叶掉落。张某看了,认为是王先生夫妇在挑菜时任意剥掉菜叶,要求对方把菜买下来。王先生则认为,这菜叶是自己掉的,并不是他们故意剥掉,谢绝购买。张某和王先生因此吵起来,并引发肢体冲突。后张某在菜摊上随手拿起1把西瓜刀,欲砍王先生,幸亏被张母和在场其他摊位档主拦住并将刀夺走,王先生夫妇趁机离开。

但当王先生走了10几米后,张某从后面追逐上来,在附近卖菜的张父亦闻讯赶来,父子俩1起拦住了王先生。张某即对王先生的头部等部位拳打脚踢。

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将张父抓获。经法医鉴定,王先生的损伤为轻伤1级。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某父子对王先生赔偿了11万元,王先生对张某父子表示体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父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1级,其行动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视其犯法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因1把白菜打伤顾客 菜摊档主赔11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2017年3月14日讯,因发现顾客在挑菜时有小白菜的菜叶掉落了又没买走,大朗镇1家菜摊档主张某父子1怒之下将这名男顾客打伤。案发后,张某父子向受伤顾客赔偿了11万元,取得对方体谅。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2人民法院得悉,张某父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

菜摊档主打伤顾客:为了掉落的菜叶打伤人赔偿11万 切记和气生财没人看守的菜摊顾客不断 资料图

男子张某及其父母姐姐1家4口,在大朗镇大井头村菜市场经营卖菜生意。父子2人分开摆摊。2016年3月10日9时许,顾客王先生与妻子来到张某所在的菜摊档位,挑选小白菜。在挑选进程中,小白菜有菜叶掉落。张某看了,认为是王先生夫妇在挑菜时任意剥掉菜叶,要求对方把菜买下来。王先生则认为,这菜叶是自己掉的,并不是他们故意剥掉,谢绝购买。张某和王先生因此吵起来,并引发肢体冲突。后张某在菜摊上随手拿起1把西瓜刀,欲砍王先生,幸亏被张母和在场其他摊位档主拦住并将刀夺走,王先生夫妇趁机离开。

但当王先生走了10几米后,张某从后面追逐上来,在附近卖菜的张父亦闻讯赶来,父子俩1起拦住了王先生。张某即对王先生的头部等部位拳打脚踢。

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将张父抓获。经法医鉴定,王先生的损伤为轻伤1级。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某父子对王先生赔偿了11万元,王先生对张某父子表示体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父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1级,其行动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视其犯法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因1把白菜打伤顾客 菜摊档主赔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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